●抗病菌零部件需另外考虑2个标准:
1、抑菌率≥90%;
2、GB2附则A.2.3中对抗菌材料总混性抗菌环直徑 ≤11mm。
●抗黄曲霉菌零部件需考虑一个标准:
1、除霉级别为0级或1级。
●.抗病菌/黄曲霉菌零部件需另外考虑三个标准:
2、GB2附则A.2.3中对抗菌材料总混性抗菌环直徑≤11mm;
3、除霉级别为0级或1级。
注:抑菌率用以考抗病菌的特性,除霉级别用以考量抗黄曲霉菌的特性,抗菌环则是用以考量是不是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。
除此之外,依据GB2的规定,独特抑菌零部件还必须考虑其4.2条文“环境卫生安全系数规定”,实际评价方法由此可见GB2附则A”抑菌、杀菌、除霉构件环境
卫生安全评价和实验方式。